很多个体户不知道是道听途说还是自己理解有误,一味的觉得个体户不需要记账报税,在这里小编着重强调,个体户也是需要记账报税的。俗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小编先跟各位老板来说说这“理”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说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大家往往有这样的误解:个体户是不是不用记账?个体户是不是不用缴税?
小编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各位,个体户也得记账、报税!
只要有销售或提供服务,增值税都需要申报,即使您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也必须报税;不论赚钱、赔钱,所得税都得申报;而报税的基础是记账。
当然,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您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每个月的营业额在1万左右,那确实不用设置账本…可以申请成为“定期定额户”。可“定期定额”不是不用缴税,而是按照核定比率缴税,况且这征收率都是特别计算过的,你也不可能少缴!
再说,没有账本是很难长期发展的,你总不能营业额一直“保持”1万以下吧?以后达到建账标准了,还是要记账的。
老板们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公司还在筹备期呢…现在没业务…况且我也没想开发票呀…
其实,公司成立之后不管你有没有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开始经营了,所以你一定要马上建立账本,并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如果你既不记账,又不报税,还说你根本没开始营业,如此一来超过6个月,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你的营业执照,而税务局早就认定你为“非正常户”了。
还有不使用发票这一招,现在根本行不通,全国都在严查发票,你也得为你的客户着想,现在不要发票的客户已经少之又少了…
如果你硬是不记账不报税的话,那后果就严重了:
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税收征管法》之外,各地还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来看看北京怎么罚,精确到天哦~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之外,这补账、补申报肯定都少不了!
注销之时,旧账、新账一起算!
退一万步讲,或许你之前都没记过账、报过税,信不信要注销的时候,人家税务局放大招,让你旧账、新账一起算!
注销公司之所以花费不菲,不仅有代办公司收取的服务费,还有各种补税、罚款等着你。
首先,想要注销公司,必须先分别把税务注销掉。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要清算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等,如果从来没有报过税,那就是每个税种2000以内的罚款;而地税方面,还会特别收取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实收资本印花税等等。
此外,人家还会要你提供公司近三年的帐本、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等。如果你从来没有记过账、没有报过税,那就得重头开始补!
怎么样,各位老板,要不要记账报税,还是…再考虑考虑?